景观的观赏性与装饰性是人们在满足审美需要时进行的一种创造性地探索。这种探索实践是建立在,具有改造客观事物的能力之上的,它是人们对视觉审美愉悦的一种追求。
人类对美的认知来自于长期的自我意识觉醒之中,从进化中总结有利于自身存在的形式到发现探讨自然和意识中的规律,美是从意识的建立当中逐渐确立的,美也由单纯的本能转化为思想的探究。当人们在减灾和改变自己的环境时,总是希望满足对审美的精神要求,不管这种意识是本能的还是思考的,都是存在于人们所创造的一切环境之中。
雕塑是人类创造的一种艺术形式,艺术是人们对审美的需求最强烈的一种表达形式。公共雕塑因为引进了公共的观念而成为一种艺术形式的划分,而在公共性质的范畴中,对审美的需求也是一种具有公共性的愿望。
观赏和装饰是公共雕塑中最常见的和最广泛的目的,可以说观赏性和装饰性是公共雕塑的属性,并存于内容和形式之中。
在这个范围内,人们能看到各种主题内容的作品,也能看到各种形式风格的表现,把它们的观赏性和装饰性特征占据了主导地位,最为重要的一点是,观赏性与装饰性雕塑的环境属性,也就是说雕塑最为整体公共环境的一部分,在其中是受环境的群体关系制约的。一个放在环境中的雕塑,因为有了环境因素的参与,才成为具有公共性质的艺术品。强调环境的作用并不妨碍雕塑的艺术表现力,而正因为有了环境,雕塑才有了公共价值。
公共景观是指为人群交往使用的公共场所进行的环境营造。景观是通过城市设计、建筑、交通、绿化、生态、文脉的组织加上艺术的处理营造的一种带有艺术形式的环境。而公共景观则是具有公共交流功能、公共参与功能、公共使用功能的公共空间环境。公共景观的特征是具有开放性、交流性、参与性、艺术性和公众性。
公共景观雕塑便是以公共景观为平台的一种雕塑形式,它同样也要具有公共属性的这个前提。公共雕塑的形式和内容可以是多样的,但在公共景观中,它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具有公共景观的特征。其中作为景观雕塑,它最重要的功能是营造景致,满足观赏和装饰的需要。
环境同公共景观雕塑之间的关系是公共景观雕塑的一个重要特点,它决定了公共景观雕塑性质属性的划分和观赏装饰功能的体现。公共景观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综合系统,它的形成包含了经济的、文化的、生态的、建筑的、规划的、审美的、行为心理的多种因素,各种因素之间关系错综复杂。而且公共景观具有唯一性,没有一个景观系统是相同的。在不同的公共景观系统中,各种因素会表现出不同的作用力,致使这些因素没有一个普遍的主导性认同。可能在这里是生态唱主角,在那里又是文化唱主角,在另一处审美性又占了主导地位,所以,公共景观环境呈现出复杂性和内容的宽泛性,尽管公共景观雕塑具有这些性质,但也可以从中找到一些潜在的规律。在这里就试图从这些规律中找寻公共景观与雕塑之间的一些联系,用来更好地认识公共景观雕塑。
主题与内容的协调
主题与内容是一切人类艺术创造的必然存在,当然,公共景观与雕塑也脱离不了这个实质。一个环境的主题和内容说明了它的性质和特征,这就说明了“这里为什么是这样的?”“在这里我们能做什么?”的问题,也就是说主题和内容是解决了“为什么”的问题,一个在公共景观中的雕塑也是具有这个实质的,它也要去解决“为什么”的问题。
公共景观与雕塑在主题与内容之间要有一个协调,统一的联系。这种联系是具有共同的价值观、共同的理想、共同的文化准则和共同的认知语言。公共雕塑作为景观中的一部分,不能脱离环境主题,否则,雕塑在这个环境中的成立性会受到质疑。这种质疑是来自公众的,是一个普遍意义上的群体,它是由公共群体的意识决定的。这种群体意志受文化背景,价值观的直接影响,具有一定的包含性。
有的艺术作品是创作者故意去挑战公共意志,并以此为目的,作品本身的艺术成就感只满足了创作者本身或一些艺术人士,不能把它归属到公共艺术的行列讨论。公共艺术首要的条件是公共关系的建立,公共关系建立后才可以去交流、影响、参与,这也就形成了公共效应,才能具备公共性质。试想,在天安门广场建立两排人体雕塑会是什么景象,会成立吗?公共关系的建立是要以接受为前提的没有接受就没有公共性质,否则,它只能作为艺术形式或意识思潮去研究和讨论。